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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

 
 
 
 
 
 
濮教发〔2020〕231号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市义务教育作业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作业管理改革。各学校都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学生作业管理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作业布置、评价、展示等管理制度,对布置学生作业的来源、设计、批改等情况行使有效的监管,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情况,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作业展评活动和问卷调查活动,引导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行为。
二、加强作业布置专业指导。各级教科研、师训部门和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科研、教研、师训范围,应采用多种方法加强优质资源开发与选用,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性、多样性等开展专题研究,遵照课程标准,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综合素质的养成,从作业设计、布置的方式、日常批改、作业反馈等方面对中小学作业管理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提高作业设计编制能力。布置作业要科学合理,依据课程标准、教学进度、学生认知能力和个体差异等情况布置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不得选择整张试卷或整本教辅资料作为家庭作业,要精选作业内容,确需打印作业的要由学校负责打印,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教师须当堂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不得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下载作业。
三、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学校要组织年级组、学科组,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方式,统筹管理,做好各学科每日作业量的平衡工作,严禁超量或减量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它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包括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包括课后服务时间)。九年级学生作业量可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适度开放。布置综合实践类(包括手工类、手抄报、书法绘画类、研究报告类等)作业或者作品,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所学课程要求,尽量在课堂或课后服务时间由老师指导下让学生独立完成,每周最多布置1项,时间不超过1小时,校外体育锻炼要纳入家庭作业内容。严禁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不准对走读生安排早、晚自习,不准占用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不准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生就寝时间、到校时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等严格按照《濮阳市普通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规定执行,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四、规范作业来源和作业评价。鼓励各校围绕作业选用与设计等主题开展校本研修,不断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学校及教师要严格落实“一教(课)一辅”政策和教辅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不得违规推荐、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省或濮阳市评议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不得借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家长订购教辅材料。学校要高度重视作业批改评价工作,教师必须亲自及时批改作业,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要合理使用多种评价形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要进行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可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工作;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程与教学难点。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可采用作业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不准以学生自评或互评方式代替教师批改作业;坚决杜绝将学生作业演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不少于3次并有反馈。
五、注重学生作业能力培养。各学校要坚持执行教师黑板书写、多媒体播放等方式布置作业,将记录作业的权利和能力交给学生,注重培养学生高质量、高效率记录并独立完成作业的能力。各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通过社会宣传、家长学校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不准要求家长批改、代劳、包办各类学生作业,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六、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各学校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任何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其它专项行动,填报各类表格数据等要安排非教学一线的工作人员来完成,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七、鼓励实行“无家庭作业日”制度。在小学正常上学期间,鼓励学校每周除双休日外,有一天不布置家庭作业;在初中正常上学期间,鼓励学校每月除双休日外,保证有一天不布置家庭作业。利用“无家庭作业日”,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休息调整、发展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
八、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科学评价教师作业管理情况,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并作为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393-8976899),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对执行不力的教师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校长、教师评先评优资格。
各县(区)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各有关学校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3日印发

发布于:2020-12-25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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