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是分层次的,而且也是辩证的。新课程标准中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为各学科设置了不同的教学目标,充分体现了教学目标的层次性。这不仅符合学生的学习认知规律,而且也是对教学目标系统性的客观反映和体现。无论是什么学科的教学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知识点的教授,都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教学目标的呈现,因为我们教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其他对象。在日常教学中,由于升学考试的因素,教师往往像案例中第一位教师那样,过分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智商”类目标的达成,往往忽略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情商”类目标的实现,而这对于培养健全人格的学生是不利的。而第二位教师则高度重视了这一点,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学习自尊心和自信心,赢得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兴趣与爱好,激发了学生先天的学习潜能。首先在情感上,女生对这门课、这堂课和这位老师都有了情感,心理上拉近了关系;在态度上,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去思考,去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在价值观上,由于确立课堂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所以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在价值取向上以学生的成长进步为宗旨,而不是以问题的解答、分数的提高、回答的正确与否来衡量,这就实现了人本主义价值观的飞跃。
事实上,教育目标中的“智商”与“情商”不仅是有层次的,而且是辩证的。最典型的就是第二位女生的三次进步,如果没有他的第一次进步就不可能有其第二次的进步,更不可能有其第三次进步(情商+智商目标),这位女生的进步是一种良性循环:受到鼓励,增强自信——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回答正确,受到鼓励——信心增强,继续努力——进步更大,信心更强——……相反,第一位女生则可能是:受到冷落与打击——不敢回答问题,害怕这门课(这个老师)——听讲不认真,开小差——受到老师的继续打击——更加失去信心——……无论是这种良性还是恶性循环,都启示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学生情商目标与智商目标的辩证性。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而真正意义的人才从来都需要综合素质的,既离不开“高智商”,又不可缺少“高情商”。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高智商的不一定有大成就,有大成就的不一定高智商,高情商在人才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既要让学生获得智力的提升,哲理的启迪,也要让学生获取情感的体验,兴趣的激发和价值观的感悟。这不仅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领域,也体现在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理工科学科教育中。比如,如以“根号 2”为代表的无理数看起来冷冰冰的 ,但它却是数学史上第二次伟大的革命,人类认识它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教师若能在适当时机告诉学生这样的故事,对于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造精神是大有益处的。
教学目标的层次性和辩证性还体现在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上。教学目标有宏观与微观的区别。没有宏观目标,微观目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没有微观目标,宏观目标则会落空。因此,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待教学目标的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统一。在案例中,第一位教师高度重视其本节课的“微观目标”,却忽视了学生成长这个“宏观目标”的把握,失去了教学的良好契机;而第二位教师则将这节课中学生的进步这一“宏观目标”分解成多个“微观目标”,逐个解决,先是实现“怎么回答”层面的目标,进而实现“回答什么”的目标,最终“宏观目标”自然而然地实现了。这种处理固然有教师的基本功和其高超的教学艺术,但离不开教师对教学目标中宏观与微观辩证性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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